世界周刊 2009年10月25日 问答

问答 1. 2. 3. 4.


问答 1.

学生签证过期 如何调身分?

凯利读者问:

我的朋友以大学学生签证身分来美留学,毕业后没有回中国。学生签证已经过期五年。请问:

她能再申请学生签证去读书吗?她没有身分,可以申请工作许可证吗?她有一位在美国出生的男朋友,如果结婚,可以马上为她调整身分吗?她是否需要离境再申请?有什么最好的办法留在美国?

李亚伦律师答:

她现在已无法取得学生签证去读书。当事人的学生签证已过期一段时间是不允许获得另一个学生签证的。通常工作许可证是配合其他申请案一起做的。她申请工作证需要有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认可的资格。如果你的朋友与美国公民的婚姻是真实的,而且她合法入境,可以在美国调整身分。她不需离境即可申请,也可在美国面谈,但最好的方法是与美国公民有一个真实的婚姻。

问答 2.

与公民结婚三年 多久能入籍?

一位无助的读者问:

我嫁给美国公民,2007年1月来到美国,没有孩子。婚姻虽没有达到家暴地步,但双方均不快乐。2009年7月,我顺利得到临时绿卡转正式绿卡(没有面谈)。但由于习惯不同,我想离婚。不过,我的父母希望我能忍受数月(我可以在2009年年底入籍),当我成为公民后,申请他们来美国团聚。请问:1、从递交入籍表到拿到美国护照要多久?2、可以在递表后立即离婚而又享受三年入籍的规定吗?3、哪一州入籍案件处理较快?我可以上网以电子方式申请吗?

李亚伦律师答:

1、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与美国护照无关。移民局仅签发入籍公民纸。全国入籍面谈的平均时间现在大约为五个月。领到公民纸后,你可以向护照机构、法院或邮局申请美国护照。取得美国护照的时间长短则有季节性,许多人在假期和夏季这段期间申请,所以时间会长些。

2、看来你和你丈夫到底必须一起生活多久才符合三年递交申请的规则,似乎有些不一致。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通常坚持当事人双方直到入籍考试都要住在一起。因此在递表后立即离婚不是好主意。此外,法律明确规定在你收到公民纸的时候,你一定仍然要保持你的婚姻。

3、你必须向居住的州申请入籍。根据移民局的统计资料,下列几州处理入籍申请的时间较快,不超过五个月:南卡的查尔斯顿、维尔京群岛的夏洛特阿马利,北卡的夏洛特、罗利,南卡的格里尔,佛罗里达州的海厄利亚、杰克逊维、肯德尔、迈阿密、奥克兰公园、坦帕市,波多黎各的圣胡安。入籍申请无法电子递交。

问答 3.

如何让中国未婚夫 加入政庇

艾美读者问:

2007年我以B1签证来美,来美不久后发现怀孕。因此,我申请宗教庇护来调整身分,目前处于上庭阶段。我的孩子在这里出生,已快两岁。我跟孩子的父亲一直很相爱,但来美之前我们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无论双方父母和亲人都认可我们的婚姻,孩子的父亲经常寄钱给我们。孩子每天喊著要爸爸。

我想知道:我的未婚夫可以申请旅游签证来看他的孩子吗?或者有其他方式?一旦我政治庇护获得批准,可以申请他吗?我已把他的名字填在我的申请表上,案件是由于宗教信仰,受到公安部门监管,无法取得结婚证。监管期间担心未婚有孕会被强迫堕胎,逃到美国申请庇护。还有,如果我孩子要回中国一段长时间,要为孩子办什么文件及如何办理?

李亚伦律师答:

1、如果你没有注册结婚,即使你的庇护申请获得批准,无法申请孩子的父亲,除非你能在案件批准前办好结婚手续。美国不承认当事人一方不在场的代理婚姻。你的未婚夫若能以其他身分来到美国,才有可能解决你的问题。如果办不到,若有可能你们可以在庇护申请获得批准前,在第三个国家见面、结婚(你当然须先向你的律师查询)。

2、因为你的孩子在美国出生,他一般会被视为美国公民,除非中国政府认同他也是中国公民。如果你希望孩子回中国长住,你必须与中国政府解决这个问题。


问答 4.

K2子女无绿卡 可否离境旅行?

李读者问:

我于2007年7月与我的两个孩子(7岁和10岁)持K1和K2签证入境,同月和美国公民注册结婚。8月我丈夫为我们递交I-485绿卡申请。我们已经打过指纹。2008年3月,我们收到通知三人的案件转到加州。2008年7月,我收到通知补材料,包括我在家乡及纽约的无罪证明、银行月结单、信用卡帐单、地址证明、日常开支证明等。同年10月,我收到两年为期的临时绿卡。但至今我的两个孩子还没有收到临时绿卡。我上网查他们的案件,都说在审理中,但已经超出移民局的处理时间。因此,我在今年的3月、6月和7月打电话查询。他们说不知何故,但会向移民服务局要求查询并给我副本。但至今未收到任何回覆。今年7月我预约面谈,说于数天内会收到通知。到今天为止,也没有收到任何通知。我应该怎么办?难道他们因为是K2身分,要等到我领到10年绿卡才会有消息吗?我们希望回香港探亲,如果他们申请I-131回美纸,会影响到他们的绿卡I-485申请吗?

李亚伦律师答: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对申请调整身分婚姻案件没有经过面谈即予以批准,虽不普遍,但我们见过移民局批准以K1身分入境申请调整身分的案例。如果你丈夫同时为你的孩子递交申请,他们应该也已获得批准。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对查询案件一般可采取向全国客户服务中心(NCSC)、移民局地区服务中心及移民服务中心总局采取行动等三个步骤。

第一步是打1-800-375-5283电话给全国客户服务中心,试图解决问题。打电话前,你应该把收据号码、外国人士的登记号码(A号码)、递交申请表的类别和递交日期事先准备好。你应该记下与你通话的代表人员的名字或其代号、通话的时间和日期。

如果客户服务中心将把你的问题转发移民服务中心查询,请记下转查号码(referral number)。如果向客户服务中心联络超过30天,还没有得到解决或解释,你可以透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处理你案件的移民局地区服务中心查询案件情况。

服务中心的的电子邮件信箱地址如下:

加州服务中心:csc-ncsc-followup@dhs.gov;
佛蒙特服务中心:vsc.ncscfollowup@dhs.gov;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ncscfollowup.nsc@dhs.gov;
德州服务中心:tsc.ncscfollowup@dhs.gov。

用电子邮件向地区服务中心联络时,你必须提供你给全国客户服务中心的资料。如果全国客户服务中心没有将把你的问题转发服务中心,你应该问清代表人员没有转查的理由。如果在向移民局服务中心联络后,21天内没有得到回覆,你可以发电子邮件到SCOPSSCATA@dhs.gov向移民服务中心总局查询。你应该在10天内收到总局的电子回覆。

如果你的孩子申请I-131回美纸,应该不会影响他们的I-485绿卡申请。

 

以上提供资料乃属一般性质,可能不适用于个案实情或情况,此资料不该解释为法律 建议,亦不属李亚伦律师事务所职务,也无因此建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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